来源:广东法迈律师事务所 供稿人:王大应
刑事案件通常分为侦查阶段、审查起诉阶段、审判阶段,侦查阶段通常是公安机关,几种特殊渎职和贪污贿赂案件是检察院自行侦查。
侦查阶段,一般刑事拘留3天,案情复杂延长4天,流窜、结伙、多次延长至30日。之后公安有7天报逮捕事件,最长刑事拘留就是37天,之后要么逮捕要么取保候审或者放人。逮捕之后有2个月侦查羁押期限,特殊情况可以延长,最长7个月。
审查起诉阶段,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,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,重大、复杂的案件,可以延长半个月。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有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权利,退查以两次为限,一次为1个月。当两次用完要不移送法院提起公诉,要不以证据不足不起诉(存疑不起诉)予以释放。
审判阶段,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,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,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。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,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,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,可以延长三个月;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,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。